关于做好学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象摸底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5 17:01:38 作者:管理员 浏览量:3226次浏览

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有序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江宁区教育系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象摸底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学校全体教职工疫苗接种对象进行摸底核实,请认真对照接种对象基本条件,于2021年1月18日前到综合办魏伟老师处登记个人情况。

接种对象基本条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共需2剂,2剂间隔14-28天,在紧急使用期间,接种年龄组范围18-59周岁,以下禁忌人群建议缓种或不予接种:孕妇、哺乳期妇女、3个月内有备孕计划;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有惊厥、患未控制的癫痫等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的;对疫苗成分过敏的;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性疾病、恶性肿瘤等的;患急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急性发病期、发热的。


             综合办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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